本标准是电能质量系列标准之一,目前已制定颁布的电能质量系列国家标准有:GB 12325-1990《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6-2000《电压波动和闪边》;GB/T 14549-1993《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1995《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GB/T 15945-1995《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本标准旨在规定电能质量有关暂时和瞬态过电压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电气设备绝缘水平,以及过电压保护方法。 有关这方面详细的规定,都可以在相关标准中找到。因此本标准不取代已颁布的标准,只是从电能质量角度对这类过电压特性及相关问题作一扼要描述和国外电能质量标准中国电压内容相比,已较为详细。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力系统中作用于电气设备的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要求、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以及过电压保护方法。
当涉及过电压方面电能质量问题,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电网、设备特点和实用环境参照相关的专业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因静电、触及高压系统以及稳态波形畸变(谐波)引起的过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