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的范围、装置与分类、装置要求、部件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公共场所、园林、广告、标识及装饰灯照明场所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
本标准包含的术语与定义有:涵盖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太阳电池组件、充放电控制器、灯具效率、半截光型灯具、灯具的安装高度。
装置主要包含太阳能光电转换部件、储能部件、控制部件、照明部件、结构部件和充放电线路。本标准规定了太阳电池组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9535的规定,储能部件如选择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其性能应符合GB/T 19638.2的规定。控制部件的充放电控制器性能应符合GB/T19064中的相关标准规定;如选择其他类型储能部件,其性能应符合GB/T19639.1的规定。照明部件的直流电子镇流器除应符合GB19510.5和GB/T 19656的规定外,应具有恒功率输出特性。结构部件及充放线路符合标准详见标准内描述。
规定了光伏照明装置检验方法,分为部件试验和整体试验,顺序为部件检验合格后,组装进行整体试验。其中部件试验包含5个部件的分项检验,整体试验包含外观目测,充放电回路检验,开关灯控制检验,装置的效能检验,风荷载检验等项目。
检验规则分别依照GB/T 2828.1/GBT 2829的规定进行执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试验,全部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列出检查项目,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表,合格质量水平值应取相应国标给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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